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各有关单位:
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好我市二府街区、武家巷街区历史风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24号)和《山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〉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市政府研究,依法划定二府街区、武家巷街区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,现公布如下:
一、二府街区保护范围:南至今市区鼓楼西街以北、北至胜利街以南、东至鼓楼北路以西、西至英雄路以东。建设控制地带同上。
二、武家巷街区保护范围:南至今市区四牌楼东街南侧路沿石、北至东正街(道路中心线南约60米)、东至府夹道街东侧路沿石、西至南大街东侧路沿石。建设控制地带同上。
希望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,认真依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,为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打下扎实的基础。
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